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黑龙江省版权局网站消息,近日,《黑龙江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同时,2015年黑龙江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认定工作正式启动。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办法》对申报黑龙江省版权示范单位、黑龙江省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的申报条件和所需上交的材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此外,《办法》还规定,黑龙江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的工作总结报送黑龙江省版权局。黑龙江省版权局和市(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进行指导和服务。对不符合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条件的,撤销称号并公告。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2015年9月30日前,申报今年黑龙江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的单位和部门需将推荐材料报送至黑龙江省版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