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近日出台《黑龙江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扶持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支持省政府确定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办法规定,扶持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列入省政府年度重点推进的文化产业项目和全省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通过贷款贴息、股权投资、融资奖励、项目补贴等方式重点支持具有支撑拉动和引领示范作用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对与旅游、时尚、创意等产业结合紧密,凸显对俄文化贸易和地域文化特色,具有自主研发和原创优势,市场潜力大、成长性好、附加值高、品牌效应明显,两年内能够产生现金流、增加值、实现税收的特色优质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对文化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数字化建设、新媒体建设和传播渠道建设等新兴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等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