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拨付了2014年首批4亿元产业园区专项资金,支持哈尔滨18个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据了解,本次资金安排以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招商引资到位额、开复工项目完成投资、竣工投产项目新增主营业务收入、园区企业缴纳税金、园区投资强度等六方面因素为主要依据,既考虑了上一年度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又考虑了本年度各园区建设计划及推进情况。对未完成全年计划目标的产业园区,将在下一年度按一定比例调减核定补助资金额度。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围绕上述六方面因素,进一步完善园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为后续资金分配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