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饶河县绿色食品加工出口园区场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ZZ2014-207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人: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HLJZZ2014-2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绿色食品加工出口园区场地工程已由饶发改备案[2013]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饶河县绿色食品加工出口园区场地工程
2.2建设地点:饶河县绿色产业出口加工园区
2.3计划工期: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8月2日
2.4工程概算投资:358万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预算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相关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黑龙江省外的投标人必须办理建筑市场准入备案手续
4、投标报名
4.1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至黑龙江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留存购买处)
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为确保各企业能够顺利投标,请投标前先电话咨询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联系人:孙 玥
手机:13601329421、13621239412
电话:010-52908356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 sunyue@toobiao.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