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统计,今年1-2月份黑龙江省进口粮食(包括谷物及谷物粉、薯类及含有淀粉的块茎、豆类)83.7万吨,比去年同期(下同)增加1.9倍;价值28.1亿元人民币,增长1.5倍;进口平均价格3351.5元/吨,下跌14.4%。同期,黑龙江省出口粮食5778.8吨,增加55.5%;价值0.3亿元,增长14.4%;出口平均价格4467.5元/吨,下跌26.4%。
一、今年1-2月份黑龙江省粮食进出口的主要特点
(一)进口量维持高位,进口均价低位震荡;出口量触底回升,出口均价快速回落。进口方面,今年1月进口50万吨,同比增加1.4倍,环比增加85.2%;2月进口33.7万吨,同比增加2.9倍,环比减少32.7%。出口方面,今年1月出口2625.5吨,同比增加33.7%,环比增加26.4%;2月出口3153.2吨,同比增加79.9%,环比增加20.1%。今年1月进口均价3324.1元/吨,同比下跌17.5%,环比下跌1.4%,2月进口均价3392.2元/吨,同比下跌6.9%,环比上涨2%;今年1月出口均价5357元/吨,同比下跌3.2%,环比上涨13.5%,2月降至3726元/吨,同比下跌44.2%,环比下跌30.5%。
(二)一般贸易进口占比超9成,边境小额进减出增。今年1-2月份黑龙江省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粮食83.4万吨,增加2.1倍,占同期全省粮食进口量的99.6%;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3203.6吨,减少86.9%,占比0.4%,以特殊监管区域和货样广告品贸易方式有微量进口。同期,黑龙江省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3102.6吨,增加2.6倍,占同期全省粮食出口量的53.7%;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粮食1773.3吨,减少36.2%,占比30.1%;;以区内物流货物贸易方式出口716.8吨,同比增加9.5倍,占比12.4%,以保税货物仓库贸易方式出口186吨,占比3.2%。
(三)对美国进出均大幅增加,对俄罗斯进口锐减出口激增。今年1-2月份黑龙江省自美国进口粮食81万吨,增加2倍,占同期全省粮食进口量的96.7%;自澳大利亚进口2.2万吨,占比2.6%;自俄罗斯联邦进口3699.6吨,减少85.7%,占比0.4%。同期,黑龙江省对俄罗斯联邦出口粮食4659.9吨,增加3.9倍,占同期全省粮食出口量的80.6%;对美国出口239.4吨,增加2倍,占比4.1%。
(四)国有企业主导进口,民营企业领跑出口。今年1-2月份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进口粮食81.7万吨,增加2.1倍,占同期全省粮食进口量的97.6%;民营企业进口2万吨,减少23.8%,占比2.4%。同期,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出口粮食5647.3吨,增加67.8%,占同期全省粮食出口量的97.7%;国有企业出口131.4吨,减少57.6%,占比2.3%。
(五)进口大豆占比超9成,出口薯类及含有淀粉的块茎大幅增加。今年1-2月份黑龙江省进口大豆81.3万吨,增加1.8倍,占同期全省粮食进口量的97.1%;进口谷物及谷物粉2.4万吨,增加11.3倍,占比2.9%。同期,黑龙江省出口薯类及含有淀粉的块茎4659.9吨,增加9.4倍,占同期全省粮食出口量的80.6%;出口谷物及谷物粉190.7吨,减少75.5%,占比3.3%;出口豆类928.2,减少62.7%,占比16.1%。
二、当前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粮食安全问题形势紧迫。2013年底的中央经济会议、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均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2013年11月底,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称,2013年中国粮食总产量达到60193.5万吨,同比增长2.1%。中国粮食产量连续十年实现增长。但是随着粮食消费的不断增加,我国粮食生产和供给将面临需求量和资源不足的双重压力,中国粮食实际已连续多年处于产不足需的状态,促使粮食进口量在逐年的快速增加。目前,中国三大主粮的净进口(进口数大于出口数)已常态化,过去3年中,玉米、小麦和大米的进口量都在翻倍增长。统计显示,2012年,中国粮食进口总量突破了7000万吨,创历史最高纪录。2013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逆差由上年的489亿美元扩大到508亿美元,增长3.7%。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和海关的有关数据,我国稻米、小麦和玉米主粮的总体自给率为98%,现阶段我国的粮食安全是有保障的。但是大豆净进口持续增长,大豆自给率从上一年的18.2%下降至16.2%[1]。
(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冲击耕地红线。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利用方式和质量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耕地面积持续减少。从区域看来,沿海和中部省份耕地面积递减缺失更为明显,人地矛盾十分突出,成为加大我国粮食生产区域矛盾的重要原因,保护耕地形势十分严峻。由于城镇化的快速扩张,城镇周边优质耕地被占用,优质耕地分布与未来快速城市化发展区在空间上将高度重合。耕地占补平衡,事实上只是面积的平衡。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建设单位必须补充相应的耕地,以保证耕地不减少。然而,仅保住18亿亩耕地数量是不够的,还要看这些耕地的质量状况如何,它的产出能力是否有保障。
(三)种粮比较收益低严重制约粮食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粮食供求关系长期保持紧平衡,但是粮食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被长期以来存在的工农剪刀差部分稀释,导致种粮比较收益低。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化肥、农药、农用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人工成本的上升,农民种粮成本大幅增加,种粮比较收益相对于进城务工和种植经济作物明显下降。虽然种植粮食有补贴,但相对于成本来说,额度是比较低的,特别是近年来,涨价因素基本抵消了补贴因素,农民不愿种田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