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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取得突出成绩
2014
01/01
19:57

 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黑龙江省各级林业和农发部门的共同努力,2013年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建设面积继续扩大,建设内容不断丰富,扩增黑龙江省木本粮油的建设规模,积极发展黑龙江省的名优经济林,示范辐射面越来越广;生态示范项目以科尔沁沙地治理为重点,突出以造封结合、乔灌结合,逐步发挥沙地治理的生态示范效益。

一是认真搞好农发林业项目的调研规划、摸底工作。对黑龙江省平原、山区、沙区的林业现状,当地名优经济林的品种、技术能力、市场潜力以及沙区生态治理的重点进行调查。

二是分析、总结、归纳黑龙江省具有地域优势、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名优经济林品种和品类。筛选出以红松嫁接果为主的坚果类,以大果榛子为主的木本粮油类,以蓝莓、蓝靛果、黑加仑为主的浆果类,以林下参为主的林下经济类,以五味子等为主的北药类。

三是积极向国家林业局汇报,争取国家支持,多次去国家林业局汇报黑龙江省名优经济林的发展现状及黑龙江省名优经济林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推介黑龙江省名优经济林的发展优势和发展规划,得到国家林业局的认可和大力支持。在2011年将黑龙江省科尔沁沙区纳入国家规划中予以投资支持的基础上,2013年将黑龙江省的林下经济开发项目纳入规划之中大力扶持。

四是积极与农发部门积极协调沟通,相互配合使黑龙江省农业开发林业项目顺利有序推进。工作中积极与省农发办沟通,对筛选的项目认真介绍,得到省农发办的认可和支持。同时,对项目的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两家共同严格审核。在资金投向、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等方面做到合理、科学、严谨,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建成后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严格核查,确保资金、项目管理和工作建设按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执行报账制,在项目管理上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专门建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工程质量达标。

六是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新品种,在各地实施名优经济林栽植的实践中,认真分析对比,筛选适合当地的优良品种,淘汰劣质品种,保证名优经济林的扩大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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