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5日讯 太阳能光热项目18个总面积55万平方米,地源热泵项目12个总面积62万平方米,工业余热再利用项目80万平方米……目前,我市已有31个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总面积达197万平方米。
作为2012年最后一批荣获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我市获得了国家政策给予的补贴资金,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我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工作推进势头良好,新项目不断增加,预计明年年底将实现在建、新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全面实行建筑节能标准。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指利用太阳能、海水源热能、污水源热能等非化石能源,对建筑物进行供热或者制冷。我市获得“示范城市”的称号,既是国家对我市以往建筑节能工作的肯定,也将对我市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了更好地推进再生能源项目,我市组织召开了全市可再生能源工作专题推进会,落实了需要发展建立的项目。同时,根据国家示范市核查要求,我市出台并完善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为项目有序推进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截至目前,人才市场等18个项目已完工,应用面积达61万平方米。12个项目正在紧张地建设中。佳日热电公司是我市首家引进能源管理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热水回收再利用的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应用面积将不低于80万平方米。2015年后,国家对可再生能源项目不再补贴,对新建项目将按一定比例强制推行应用,五林镇、温春镇、一中等单位积极申请,争取列入明年项目中,搭上国家补贴的末班车。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项目,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