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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出台发展中医药条例
2020
08/26
09:55

8月18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条例(草案)》从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丰富中医药服务内容等方面,对中医药服务进行了规范。《条例(草案)》对西医开具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的条件,及医疗机构调剂使用中药制剂作出规定。同时,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积极作用,明确了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建立中医应急救治队伍、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等职责。《条例(草案)》还规定了中医医院应当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执行药事管理规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与综合医院共同承担社会医疗、急诊急救、疾病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诊所、门诊部不作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布局限制,并对各地已经开办的中医馆在主要负责人资质、诊室设施设置等方面提出要求。

点评:

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此次疫情中,中医药发挥了独特的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把发展中医药事业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了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随着国家系列政策支持,以及人们养生保健需求增长,对中医药的重新认识和认可程度提升,中医药行业发展将提速。黑龙江省是中医药大省,全省有野生中药材1120种,其中378种有一定蕴藏量,载入《药典》的药用植物130种左右。2008年黑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以及《黑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黑龙江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意见》等配套政策措施,支持中医药发展。近年来,全省中医药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中药产业滞后、中医药人才匮乏、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严重、中医药科学研究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明确相关措施。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性,发挥好生态资源独特、经济潜力巨大、研发基础雄厚等优势,搞好顶层设计,完善体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加快龙江中医药振兴发展。新的《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出台,将为推动中医药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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