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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先行先试
2020
08/02
13:05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包括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加大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力度、打造外商投资企业公平竞争环境等。

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不得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在政府采购、标准制定、资金补助、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资质许可、注册登记、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同等待遇。

加大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力度,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在电信、保险、证券、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实现更大力度的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市(地)依托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积极与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在政务、贸易、投资、金融、产业等方面进行全面对接和协同发展,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的先行先试。支持外商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研发设计、总集成总承包、检验检测认证、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构建全球化投资促进网络。鼓励各地在北京等城市设招商窗口。鼓励各地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设立投资促进代表处,选聘一批投资促进顾问,构建辐射重点外资来源地和发达国家的国际化投资促进体系。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招商引资模式。积极利用线上云端开展面向境外投资者的“网上招商会”“网上签约会”等网上招商活动。提升投资促进服务水平。加快建设省级大数据招商运营服务平台,建成覆盖省、市(地)、县(市、区)、开发区的网上招商服务系统,实现投资、招商、服务一体化管理。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台账管理系统。加大招商引资激励。落实省政府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委托招商奖励办法,鼓励各地对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招商机构引进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项目给予奖励。建立市场化招商引资奖励机制,支持各地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纳入考核激励。

打造外商投资企业公平竞争环境。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在获得人力资源、资金、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政府项目申报、费用减免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全面落实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医疗器械、信息化产品等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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