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是第5个黑龙江湿地日。黑龙江省林草局、国家林草局驻省专员办发出倡议,号召全省人民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争当保护湿地的践行者、捍卫者和宣传者。
今年湿地日的主题是“湿地与城市和谐共生”,旨在了解湿地与城市的关联性,认识保护湿地对城市发展的积极影响,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倡议号召,争当保护湿地的践行者。自觉遵守《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不侵占、不填埋、不排干湿地,不向湿地倾倒污染物和废弃物,不破坏鱼类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通道,不采挖猎捕野生动植物。
争当保护湿地的捍卫者。积极主动参与到保护湿地的监督中来,积极举报、制止一切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违法行为。
争当保护湿地的宣传者。主动学习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向身边的人宣传湿地知识和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积极参与保护湿地志愿者活动,营造全社会保护湿地的浓厚氛围。
倡议说:“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走进湿地、了解湿地、保护湿地,为龙江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