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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出新规,要这样改善环境
2020
04/24
09:03

为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设良好的城市环境,《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规定 ( 试行 ) 》日前出台,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内的临街单位、个体业户,均承担门前容貌、卫生、绿化、亮化等四包责任。

网络配图

《规定》对门前四包责任区范围作出明确规定。有人行道的城市道路临街单位、个体业户责任区范围为,纵向自临街建筑外墙根起至人行道路边石止,横向以左右相邻交接线为界形成的区域。无人行道的城市道路临街单位、个体业户责任区范围为,纵向自临街建筑外墙根起至道路中心线止,横向以左右相邻交接线为界形成的区域。

门前四包有明晰的责任和内容。其中 " 包容貌 " 包括保持自有建筑物立面整洁,不乱贴、乱画、乱挂,牌匾、广告等户外宣示物无破损掉字,关停商家负责将自家牌匾、标识摘除,并恢复建筑物原貌;" 包卫生 " 包括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清洁,不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废弃物,乱倒垃圾、乱泼污水;" 包绿化 " 包括爱护花草树木和园林设施,不在树木上拴绳挂物和损坏花草树木、园林设施、侵占绿地;" 包亮化 " 包括保持自有建筑物、牌匾、户外广告的照明亮化设施整洁、完好,按规定开启自设的建筑物灯饰。

临街单位、个体业户发现其他单位和人员在责任区范围内从事乱贴、乱画、乱挂,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废弃物,占道经营、作业,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乱倒、乱搭、乱挖,毁坏树木、绿地和园林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有权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临街单位、个体业户违反《规定》,门前责任区内达不到门前四包标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有关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处以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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