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黑龙江省林草局出台《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涵盖疫情期间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百大项目、林业经济、科普宣传、政务服务等14条政策,贴心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用地及原材料审批。涉及疫情防控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林业和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省林草局相关处室特事特办,提前介入,提供“保姆式”服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以木材为原料的企业生产所需的木材;继续支持百大项目使用林地,特殊时期绝不影响百大项目建设,确保“开春即开工”。
全力帮扶林草相关企业资金及技术发展。拓宽林业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长期、大额、低息贷款支持;对以林草资源为原料,并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提供公共卫生防护用品或为社会生产提供安全健康食品的林草企业,全力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支持;支持和鼓励林业企业和科研院校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统筹林业经济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支持高标准生态经济林基地建设;推进林下经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林产品网上销售;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善林业经济发展环境。
全力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宣传及服务工作。省林草局在线开设了自然教育云课堂,开展网络保护地科普旅游,宣传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相关知识;自然资源志愿者参与自然资源保护、监督和建设,支持自然资源志愿者发起的科普、宣传等各项活动;优化政务服务,明确林草系统疫情防控“十个必须”纪律要求。全面推出行政事项网上审批,引导办事人利用网络终端非接触式办理业务。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压缩运行时间,确保办事不求人,办事过程安全、通畅、高效。
附:
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森林绿色生态产业优势,支持防疫期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涉及疫情防控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林业和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特事特办,提前介入,“保姆式”服务,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决不能影响项目建设。
(二)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以木材为原料的企业生产所需的木材。林业部门积极协助组织货源,随时开具木材运输证,保证木材运输。
(三)继续支持百大项目使用林地。提前介入,特事特办,特殊时期绝不影响百大项目建设,确保“开春即开工”。
(四)拓宽林业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长期、大额、低息贷款支持。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林业产业的贷款信贷规模。
(五)对以林草资源为原料,并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提供公共卫生防护用品或为社会生产提供安全健康食品的林草企业,全力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支持。
(六)支持和鼓励林业企业和科研院校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支持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研究课题,推广林业产业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科技攻关或新技术引进成果。
(七)统筹林业经济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生态护林员在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既是护林员又当防疫员。
(八)支持高标准生态经济林基地建设。扩大生态经济林和中药材建设投资,鼓励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政策创新方式建设生态经济林。
(九)推进林下经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示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加强与林农或林场合作,扶持培育示范主体,带动林下经济发展。
(十)支持林产品网上销售。凡进入顺丰大当家销售平台的林草企业产品,可享受每3公斤6元包邮全国特惠服务。凡生态扶贫项目产品,可申请由顺丰大当家平台包销服务。
(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善林业经济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产业政策,完善林业基层服务体系,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和指导。
(十二)为减少人员聚焦和流动,省林草局在线开设了自然教育云课堂,开展网络保护地科普旅游,宣传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相关知识,解读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
(十三)支持自然资源志愿者参与自然资源保护、监督和建设,支持自然资源志愿者发起的科普、宣传等各项活动。
(十四)优化政务服务。明确林草系统疫情防控“十个必须”纪律要求。全面推出行政事项网上审批,引导办事人利用网络终端非接触式办理业务。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压缩运行时间,确保办事不求人,办事过程安全、通畅、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