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复工在即,何时复工?又如何做到复工后风险可控?2月9日,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工信厅副厅长王冰解读了国家和该省关于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文件要求,对错峰把握复产复工的时间节点、前提条件,以及复产复工后如何防范风险等做出详细解读。
根据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对企业复产复工的总要求是实行“错峰返程、错峰开工、错时上下班”。
王冰介绍,黑龙江省错峰复工复产主要分为三个时间节点。第一个时间节点是2月3日起正常复工复产的,涉及城乡运转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工业企业,尚未开工的应于2月10日前后立即开工。“百大项目”中的工业项目要按开复工计划严格执行。“三个必需”中,城乡运转必需包括水、电、热、气供应等社会运转保障企业;疫情防控必需包括,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医疗器械、相关药品以及上下游配套的原辅材料、重要设备生产,重要医用物资收储,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群众生活必需包括米、面、油、肉、乳等重要生活必需品骨干企业。第二个时间节点是2月中旬陆续复工复产的,包括疫情较轻、风险可控地区的工业企业。第三个时间节点是2月下旬陆续复工复产的,包括疫情较重、控制风险难度较大地区的工业企业。
王冰称,未划定具体的开复工时间,是考虑到全省各地疫情严重程度不同、行业生产特点不同、企业疫情防控条件不同、复工复产的紧迫性不同等因素,同时也给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开复工时间留下了回旋空间。全省各市(地)可按照所辖的县(区)、乡镇(街道)、各类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区块实行网格化管控,分区块评估疫情轻重和风险可控程度,合理确定复工复产时间,做到因地制宜、因企制宜。
据介绍,黑龙江省市、县两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产备案或审批;企业提前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并报当地政府备案或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要负起防疫工作主体责任。要成立防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要制定防控预案;要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要填报信息卡,对每个员工做旅行史、接触史调查,作出法律承诺,切断传染源。
王冰说,企业复工复产总的要求是实行“错峰返程、错峰开工、错时上下班”。要坚决做到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第6号公告中提出的“十个必须”要求,即:复工复产必须提前报备,生产用工必须合理配置,人员返岗必须严格检验,员工在岗必须实时防护,办公作业必须分界划线,用餐住宿必须适度分散,重点区域必须定期消毒,发现疫情必须及时报告,疑似人员必须立即隔离,密切接触人员必须严密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