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钢牙啃硬骨头”的劲头,为民营企业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今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3.3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7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4.7%,黑龙江省改革发展蹄疾步稳。
营商环境改善 刷新大项目落户速度
在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的联顺生物制药项目施工现场,工人们正在紧张施工。这是七台河第一个超百亿元级大项目,在省内外10多个城市激烈竞争的情况下,七台河市脱颖而出,项目从洽谈到签约只用了56天,从签约到开工奠基仅用42天,刷新了当地重大项目落户速度纪录。
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的联顺生物制药项目施工现场。七台河市委宣传部供图
2018年,七台河减税降费7.8亿元,兑现奖补资金6亿元,全市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超过63%、税收达到73%,就业超过81%、研发投入达到90%。
近年来,黑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下“快进键”。
去年,黑龙江省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共取消下放行政权力1420项,共计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文件4360件,省市县三级共优化办事流程8949个,优化办事指南11883个。“证照分离”改革发证1400家,惠及企业近1.9万户(件)。同时,机构改革中自选动作成立了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专责推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构建了权责统一、高效集中的体制机制,带动引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跑出“加速度”。
马云、陈国训、刘永好等纷纷来到黑龙江考察投资, “来黑龙江投资不会错”令众多企业家对黑龙江“怦然心动”。
好的营商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营商环境只有更优,没有最优。
近年来,黑龙江省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当成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全面推行“一把手走流程”,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打造线上线下“一张网”,推行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一项项实打实的硬招和重锤不断提升龙江营商温度。
破解“民营经济偏弱” 龙江吹响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号角
近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先后出台一系列专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或同样适用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今年7月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7条意见,完善黑龙江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意见》中最具亮点、也是最具创新的所在,把近年来能够使用的融资政策全部浓缩其中。
2016年《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黑龙江省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和借壳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上市融资2亿元以上)的,省财政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的表述,而《意见》则将这1000万元补助政策调整为:对在黑龙江证监局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合格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企业上市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正式受理、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以证监会受理函为准),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对在境内成功首发上市的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据悉,把上市补助的1000万元资金由上市后一次性补助变为上市前分阶段补助,这样更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可以减轻拟上市企业的费用支出负担。
《意见》中还提到,建立黑龙江省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据介绍,通过建立完善融资服务信息平台系统,逐步归集金融机构线上线下金融产品,引导更多的企业登录入驻平台,及时发布融资需求信息,通过平台进行金融产品和融资需求精准匹配,线上对接交流,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渠道不畅等问题。此外,《意见》还有相关政策鼓励支持银行机构、担保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黑龙江推行“零见面”模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申请人无需再到登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实现了登记注册全程“网上办”“零见面”。资料图
开“通经活络”良方 助民营企业跨越融资“高山”
重磅举措接连出台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二十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黑龙江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政策措施》指出,在扩大融资供给规模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全年努力完成单户授信额度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引导银行机构针对企业融资难题制定个性化融资方案,探索服务民营企业的新路子;灵活运用企业订单、机械设备、库存商品、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抵质押模式,为轻资产民营企业发展助力。通过建立白名单制度,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及保障措施体系,通过有针对性地培育扶持,使处于成长期,有潜力、有市场、有前景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首贷获得率明显提高。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加强台账管理,重点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
在积极改善融资结构方面,大力发展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运用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推动省内金融机构与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加强合作,灵活采取各种方式运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支持企业发债融资。对成功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到账额给予2.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国家级贫困县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到账额给予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制定出台推动企业上市工作专项行动计划,重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鼓励支持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黑龙江省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科创板首发上市,并分阶段给予补贴。支持哈尔滨新区规划建设全省金融商务区,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投资于民营科创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把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成为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重点服务全省民营企业。
在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方面,降低银行信贷成本。银行机构要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等,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加大对有市场、有订单的民营企业贷款贴息力度,对符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省财政对新增贷款以不超过5%的利率,给予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贴息。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准公共定位,不以盈利为目的,逐步减少反担保措施中抵质押物要求。
在提升融资服务效率方面,提升金融信息服务水平。依法开放金融领域相关信息资源,按需求共享金融类数据资源,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研究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建立黑龙江省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归集金融机构线上线下金融产品,为民营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积极利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融资功能,对接供应链核心企业、政府集中采购、金融机构,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推动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和政府集中采购中标的民营企业利用核心企业信用和政府信用,实现线上融资,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
在防范化解信用风险方面,加大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扶持力度。对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分类处置,着力化解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组建作为政策性救助基金的纾困基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运作原则,在严格防止违规举债、严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前提下,明确纾困对象、决策程序、运作方式和操作流程,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有效防范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
在完善激励考核机制方面,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督促商业银行每年初制定服务民营企业年度目标,在内部绩效考核中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权重,加大正向激励力度。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黑龙江正劈波斩浪,重塑发展优势,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