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哈尔滨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内资股主要股东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受让原有内资股股东黑龙江科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黑龙江同达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10.97亿股该行股份,占总股本的9.98%,收购对价为52.08亿元。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原有内资股股东黑龙江鑫永胜商贸有限公司、黑龙江天地源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拓凯经贸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巨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20.36亿股该行股份,占总股本的18.51%,收购对价为97.71亿元。
转让完成后,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将持有该行32.58亿股内资股,占总股本的29.63%,仍为该行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将持有该行20.36亿股内资股,占总股本的18.51%,为该行第二大股东。黑龙江科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原股东将不再持有该行任何股份。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本次受让股权的两家企业均为具有金融资本投资平台性质的地方国有企业。其中,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是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曾代表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哈尔滨银行、江海证券、中融信托等金融机构,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全资拥有,是黑龙江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与管理平台,承担黑龙江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管理等功能。
本次两家颇具实力的地方国有企业入股,将有助于该行未来持续补充资本,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将进一步提升该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支持服务本土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