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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药品批发企业看过来!作出书面承诺即可换发许可证
2019
06/23
06:33

龙头新闻讯(记者 王悦)日前,记者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在2019-2020年期间,《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批发企业,在向省药监局作出书面承诺,提交换证申请后,即可换发证书。

近日,该局制定了《2019-2020年度全省药品批发企业"承诺即换证"暨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的省内药品批发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登录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按照相关服务指南要求,在网上提交包括企业承诺书、自查报告在内的全部申请材料。同时,企业还可向行政许可大厅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申报。省药监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适用"承诺即换证"的要求:

1. 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2.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

3. 近一年内受到过药监部门行政处罚的;

4. 近五年内受到药监部门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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