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切换
新闻
黑龙江省“头雁”团队申报工作将开始
2019
04/21
19:32

东北网3月29日讯(记者 王春颖)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申报黑龙江省“头雁”团队的通知》,标志着我省实施“头雁”行动进入了团队申报阶段,材料上报日期为4月25至26日。

据悉,《通知》就做好我省“头雁”团队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对申报条件、程序、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作出了说明。此前,省政府已印发《黑龙江省“头雁”行动方案》,并召开新闻发布会,成立了黑龙江省“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官网开设了“头雁行动”专栏(http://xwb.hljedu.gov.cn/),可登陆专栏查阅下载相关配套文件。

《通知》指出,申报之前,各依托单位要成立本单位“头雁”行动领导小组,指定具体职能部门负责此项工作,提出工作方案在本单位相关人员范围内组织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包括单位相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院系(所)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省部级及其以上的创新平台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传达学习《行动方案》和《管理办法》主要精神,认真部署申报工作。各依托单位要将拟向省里推荐“头雁”团队的相关信息在依托单位内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团队名称,“头雁”及团队骨干人员姓名学术头衔、学科领域,支撑平台名称、类别及其批准部门依托科研项目名称、类别及其资金规模,团队建设主要目标与任务等。提交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涉密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填写或公示。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