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黑龙江省政府举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放管服”改革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省环境部门为服务全省重大项目,最新推出的环评审批服务十项举措。
16日,黑龙江省政府举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放管服”改革新闻发布会。东北网记者 刘嘉 摄
据了解,黑龙江省2019年出台《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审批服务重大项目十项措施》,从项目意向到项目落地,提供全程跟踪服务,通过具体措施,全力打造看得见、摸得着的新型服务模式,使服务更切合全省经济发展需求,让企业增强投资创业信心,最大程度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
据介绍,十项具体措施“亮点”为: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环境风险较低的项目实行“承诺制”。企业承诺建设完善环保设施、达到环保标准后,即可开工建设;对企业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不予退回,先行受理,建设单位可以在审批前陆续补正材料;将“先公示后审查,再公示后审批”的串联方式改变为“边公示边审查,边公示边审批”的并联方式,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提供个性化服务,按行业执行不同的审批时限;允许建设单位在公众参与时,区分不同情形进行适当简化;环境影响报告表类项目不涉及敏感区的,免除现场核查环节等等;构建全省统一联动的技术支撑体系,组建政策辅导组,实行包片负责制,确保地市接得住、管得好;依法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项目,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任性执法”和“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