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委政法委了解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省政法机关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发展大局,为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委政法委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牵头建立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扎实推进依法保护产权80项工作任务。省法院出台了《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省检察院在省工商联成立了“检察联络室”;省司法厅指导各市(地)组建“龙江振兴发展律师服务团”。全省政法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加强对民营企业普法宣传,引导民营企业增强守法诚信意识。全省法院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物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检察机关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的行为。公安机关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地防止因个体犯罪影响整个企业经营问题的发生。司法行政机关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产权保护领域打通了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省政法机关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确保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以实现。省委政法委对130起“骨头案”进行挂牌督办。
全省政法机关始终保持对涉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对合同诈骗、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恶意拖欠逃废债务、挪用侵占企业财产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2017年至今,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010起,破案3550起,追赃挽损人民币24.77亿余元。其中,破获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经济犯罪案件1339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亿余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侵害民营企业涉黑涉恶犯罪团伙8个。
2017年以来,省委政法委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督办,发现多个政法干警滥用职权、虚假诉讼、违规执行等问题,并移交相关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省法院切实发挥审判监督作用,对9件案件、13名被告人改判无罪。省检察院建立健全监督纠正重大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今年3月省公安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错案认定、追究程序。全省政法机关针对作风顽疾,坚持刀刃向内,实施重拳整治,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省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政法专项组,对政法队伍作风问题实施专项整治。省政法专项组先后三次派出督导组,深入基层政法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现场纠正解决问题20个,对51个典型问题进行了书面通报,对当事干警及有关责任领导作出了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