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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黑龙江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开启
2018
11/10
15:23

近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发布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18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8年度黑龙江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随即开启,入选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主持人及团队,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将获得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支持资金,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需于11月2日17:00时前进行网上申报。

据了解,此项申报支持的重点领域及方向包括以下方面:

重点支持在改造升级“老字号”方面的有助于增加有效供给,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的智能制造项目;在深度开发“原字号”方面的以“五头五尾”为抓手的精深加工项目;在培育壮大“新字号”方面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前瞻性、能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项目;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助于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工业强省、农业强省、科教强省、生态强省建设的项目。

重点支持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以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在省内的成果转化。

优先支持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5%以上的企业。

申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或科研机构实施。

《通知》规定,申报企业及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申报企业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承诺匹配资金额度不低于省拨经费额度,企业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企业原则上为规上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由项目主持人及团队设立,或申报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共同组成研发团队并签订了技术交易合同、合作协议等联合实施成果转化的法律文件;项目已进入中试熟化阶段、试生产或产业化初始阶段,不包括已经成熟的商品化生产项目;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成果技术水平经权威部门或机构评价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或国际领先水平;项目近三年内未获得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正在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牵头申请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受理具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据介绍,2018年10月22日9时至11月2日17时为网上申报受理期,届时,企业可登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hljkjt.gov.cn),进入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将进入纸件材料受理及答辩评审环节。入选后,将根据项目不同特点,给予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持人及团队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支持资金。支持资金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60%;项目经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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