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吸取近期全国部分省区接连发生石化企业火灾和危化品事故教训,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黑龙江省消防总队立足全省石化企业数量多、规模大、事故风险高等实际,及时印发《关于开展石化企业集中整治的通知》,迅速在全省部署开展石化企业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逐级压实责任,组织集中约谈。各级政府对本地石化企业逐一明确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集中约谈石化企业负责人、管理人,明确夏季火灾防控期间严管严控要求,督促企业向社会作出承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督导检查,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开展风险评估,全面检测设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指导石化企业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逐项对照整改。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提高消防安全设施水平。督促石化企业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验测试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联合安全监管部门对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普及教育培训,挂牌督办隐患。各地深入石化企业指导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和消防培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火灾防范责任措施,提升重点岗位员工初起火灾处置能力,组织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以“零容忍”态度,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