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工信委获悉,《黑龙江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方案》规定,到2025年,我省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 据省工信委相关人士介绍,《方案》对企业改造、搬迁提出两步走要求: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搬迁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方案》要求各市政府要针对每个搬迁改造企业具体情况逐一分析,实行“一企一策一档”,细化措施,周密部署,责任到人。 此次改造、搬迁,也是我省企业改造升级的一个契机。《方案》鼓励企业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结构优化等相结合,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涉及高风险的化学品、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和改造。我省将科学制定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发展总体规划,鼓励企业入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鼓励各市人民政府、省农垦总局结合实际研究设立专项资金,或对搬迁改造企业新厂房基建费用给予适当基建投资补助。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特点,完善金融服务。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要根据搬迁改造方案确定的规模和时序,向搬迁改造企业承接地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