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到2025年,将通过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业园区或关闭退出三种途径,对现有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根据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将分步骤对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搬迁改造,降低安全和环境风险。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同时,黑龙江省将促进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鼓励搬迁改造同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等相结合,通过推进智能制造,提高安全和环保水平,实现企业安全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