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日前出台,从涉及企业成本的税费、融资、人工、用能用地、物流、资金周转效率等八大方面,采取多项举措缓解企业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细则》要求,在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在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要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倾斜,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加大融资担保力度。
在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加强对电力、电信、油气、城市供水以及供热、供气、铁路等垄断行业监管,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合理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
在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方面,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在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方面,加快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完善电力价格机制,创新国有建设用地配置方式。
在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方面,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规范公路收费管理和监督执法,全面清理机场、铁路、港口码头经营性收费项目。
在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方面,推进实体经济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支持重点企业资金周转,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化解企业债务链风险。
在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适时评估总结和推广经验,形成推进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