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初创企业来说,资金是阻碍企业发展的一个共性问题。为了帮助我市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我市安排了1500万元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对电商园区、企业、物流进行奖励支持,引领电商产业发展。年初至今,我市已对4个电商园区下拨奖励资金400万元。
强化园区建设,引领产业发展
经过2015年的重点引导和扶持,我市电商产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规模发展、集聚发展、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全民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大庆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区)、高新区、经开区和电商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积极性。
目前,高新区、萨尔图区、让胡路区和肇源县电商产业园区已投入运营,产生了明显的集聚效应和带动作用。
根据《意见》规定,“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建设,鼓励各县(区)、高新区、经开区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和发展,对建设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作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的启动资金”。
据了解,我市已对投入运营的4个电商产业园分别奖励了100万元启动资金。
今年将建成10个园区,形成集群发展态势
据了解,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以及人才培训等项目支出。
为了发挥好专项资金的效益,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大庆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区)、高新区和有关部门分别制订扶持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明确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奖励扶持,形成了政府大力支持、部门全力推进、企业积极转型、群众广泛参与的电商产业创业发展热潮。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我市将对4个园区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支持园区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引进更多知名电商企业和人才;鼓励、指导其他县区加快电商园区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10个电商产业园区,形成全市电商产业集群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