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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租后让”为企业减负助产业加速
2016
07/27
21:41

年初以来,市国土局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不断加大对局机关各项职能的改革力度,特别是在我市提出推进十二个重点产业建设要求后,5月份又根据国家相关土地法规,在国有资产资源不受损失的前提下,灵活运用,最大限度让利于企业,最快捷的服务于企业。

作为全市十二个重点推进产业之一,养老产业将是我市未来产业发展的一个主攻方向。乘着全市大力扶持养老产业的东风,2016年上半年,金先生满怀着创业的梦想,找到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提出了对坐落于建华区曙光大街东地段A-07-02地块的用地申请,打算修建一座养老院。

该宗地总面积14157.9平方米,经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测算,若按正常50年期出让计算,需缴纳土地出让金3600万元。这一数字一下子浇灭了金先生的所有希望,企业根本没有这么多的钱来缴纳这笔出让金。即使企业拥有3600万元,买下了地后就没有钱去开发建设了,更谈不上什么创业了。金先生一筹莫展,垂头丧气地离开了市国土局。

事情没有就此结束。工作人员把金先生的想法及时向局领导班子进行了汇报。局长崔凤臣高度重视此事,他语重心长地说:“多么好的一个项目!现在我们齐齐哈尔市不是正缺少这样的产业吗?国土部门应该大力扶持,不能因为出让金的问题就把这么好的项目取消了。告诉相关科室负责人,我们现在马上开会!”为了能把这个项目留住,崔凤臣先后组织召开了四次专题会议,要求大家要全力支持本市重点产业,结合上级政策,制定齐齐哈尔本地的优惠政策,坚决解决好企业的用地难题。

此前我市的工业用地供应均采用出让方式,年限一律为50年。而中小企业正常成长周期为8—12年,大型企业稍长,一旦产业转型升级或因结构调整而关停,“一刀切”的供地方式容易导致土地低效利用和闲置。但如今,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61号令)关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的规定,我市开始探索“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供地制度,即地块的中标人或竞得人先承租土地进行建设,通过既定条件验收后,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同时出让年限也不再是统一的50年,而是结合产业生命周期,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限出让制度。在建设项目达到使用年限约定时间前,相关部门将对项目综合效益和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可以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未申请续期或申请没被批准的,政府将无偿收回土地,对已建建筑物、构筑物按残值补偿。

功夫不负有心人。市国土资源局群策群力,“量体裁衣”为企业定制最优惠的供地政策。最终研究制定了对该地块实行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地,即采取先租赁后出让,先由金先生缴纳150万元的土地租金,以挂牌的方式取得,待企业正式运营后,再以企业利润缴纳出让金。这种方式虽然为企业发展找到了破解之道,但由于没有相关的新模式、新样本,操作仍存在困难。为此,相关科室大胆创新,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合同文本、协议样本,这也是黑龙江省第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

金先生得知企业可以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一直拉着崔凤臣的手不停地感谢。金先生不知道的是,他的这宗土地手续的办理,也开创了我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新历史。先租后让供地方式,这在全省也是首次应用。

目前,金先生的养老院已经筹备开工建设了,并取名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新乐园老年公寓。其寓意为,新的供地政策,新的投资环境,老年人新的乐园,一切都是承载希望、焕然一新的……

“先租后让”成功施行,既让企业得到了利益,得以快速建成发展,同时也让市国土部门看到了灵活多变的执行土地政策是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举措。目前市国土局又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兴产业制定了新业态新产业的土地政策。昂昂溪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正依据新政策紧张地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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