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近期,黑龙江省下发加快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拒不解决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或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并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对有拖欠工程款和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的项目,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将督促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督促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对拒不解决或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单位或企业,登录黑龙江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列入“黑名单”,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媒体上曝光,对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投标活动,并上报住建部。
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核查,对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从严处罚,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外,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行政管理措施,加大对不诚信企业的打击力度。
建立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引导合同当事人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合同管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