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并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对此,2016年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黑龙江省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务院国资委紧密联系,落实与央企合作协议,推动驻省央企下属机构与地方合资合作、深度融合,实现股权多元化。高举技术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两面旗帜,推动黑龙江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对接《中国制造2025》细分的23个行业,确定在17个技术优势行业靠混合所有制改革、与资本市场对接等措施,加快发展。注重用新机制形成新的项目投资增量、注重与地方企业形成产业配套。
同时,将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结合黑龙江省情化解有关领域产能过剩,淘汰“僵尸企业”。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坚决持续打好龙煤改革生存攻坚战。农垦、森工、国有林场改革要与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林下经济紧密结合,大力引入战略投资者、借助资本市场,加快相关产业集团发展。探索林业资源资产证券化和碳汇交易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