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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兴安岭新林区国税局:税收惠民 服务林区
2015
09/25
23:15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率先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一年来,大兴安岭新林区国税局全力服务支持林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林区人民“大众创新,全民创业”。截至目前,累计为国有林区生态建设、林下经济、全民创业、招商引资提供涉税建议30余条,上门服务100余次;为林木产品综合利用企业、广播影视服务企业办理税收优惠340余万元。

大兴安岭新林区国税局认真宣传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把符合林区经济转型的优惠政策梳理出来,利用纳税服务车送到企业纳税人和林区百姓手中。同时,举办税法知识培训班,与纳税人一道解读支持科技创新、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营改增”政策等。该局还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通知,取消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消费税税款抵扣等13项审核,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办税效率,极大方便林区企业纳税人。

该局积极搭建税企平台,针对重点项目实施前期介入,指定专人在第一时间为企业办理各种涉税服务,从税收角度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此外,该局还推行了无假日办公、预约服务和免填单服务等多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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