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畜牧局获悉,为推进龙江畜牧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龙江畜牧产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黑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
依据《意见》,到2020年,黑龙江省将建成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区。同时,黑龙江省将制定与市场价格挂钩的扑杀动物补贴标准;提高村级防疫员补贴标准,探索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新机制,支持产加销一体化企业创建生物安全隔离区;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应用先进工艺与设备,实现黑龙江省乳、肉加工重点企业生产标准与国际接轨,畜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逐步实现主要畜产品的进口替代。
依据《意见》,黑龙江省将支持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自建或联建冷链物流设施,对企业建设冷库、购买冷链运输车、流动冷藏箱给予补贴。黑龙江省将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跨国公司和投资基金参与黑龙江省畜禽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市场开发,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企业,在建成投产后,省政府一次性奖励资金300万元。
黑龙江省支持省内畜牧养殖、畜产品加工、营销、冷链物流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等各类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黑龙江省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境外首发上市融资2亿元以上)的,省财政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对黑龙江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省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